L1A: 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及高管工作签证和绿卡申请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母子公司类型)
中国一家外贸公司经营卫生间用品多年后, 决定在美国 成立分公司,扩大产品在美国的销售。
中国外贸公司在中国具有外汇权。我们律师事务所指导客户直接由中国公司的外汇银行账户美国投资十万美元,作为新建美国分公司的首期投资,并使中国大陆公司成为持有美国分公司
100% 股权的母公司。
根据中国母公司和美国新建子公司的公司发展计划,成功帮助中国公司总经理在10天内获得L1跨国公司高级经理工作签证批准。有效期1年。
L1持有人的配偶和孩子获得L2签证。
客户在获得L1批准后1个月左右就全家顺利持L签证赴美国工作和读书。美国持L2的孩子读书和美国公民及绿卡的待遇相近,不需要外国留学生F1身份。
持L2的配偶和可以及愿意工作的孩子,可以申请工卡在美国自由工作。
L1 延期:
该客户首次延期时,美国分公司员工2人。年经营毛收入约97万美元,净收入约7万美元。 我们帮助客户顺利延期两年。
再次延期时,美国分公司雇员9人。 年经营毛收入约 130万美元。 净收入由于公司扩展业务而比较低。
延期获得顺利批准。
延期后递交EB1C绿卡申请,递交的支持证据相似。 目前正在等待EB1C的绿卡排期。
***成功案例: (联袂公司类型)
中国一家幼儿教育公司,计划在美国成立分支机构,扩展跨文化幼儿教育事业。 中国公司没有外汇券。 我们律所指导中国
公司的 72% 股权所有人,由个人银行账户投资 10万美元在美国建立联袂公司。
中国公司的控股股权持有人持有美国联袂公司100% 的股份。
联袂公司成立后,该公司帮助一位经验丰富的幼儿教育高管申请L1A签证,没有要求加急审理,3.5个月顺利获得移民局批准。
***成功案例: (联袂公司类型 51% 美国公司所有权)
中国一家家具公司需要在美国成立分支机构扩展国际销售业务。但是美国成立的分支机构需要合股股东。
中国公司没有外汇权。 我们律师指导客户以中国公司100%
股权所有人的身份,由个人银行账户投资美国建立联袂公司,并在新建立的美国联袂公司中持 51% 的股权。
而其美国合股股东则持有美国联袂公司的 49% 股权。
我们律所帮助客户做出详细法律论证,证明中国公司100% 股权所有人将以美国联袂公司51%
股权持有人的身份,同时控制和管理两个公司。
该美国联袂公司为一位资深高管申请L1A, 7天获得美国移民局顺利批准。
***成功案例: (相同份额联袂公司)
中国一家文化公司希望在美国建立分支机构,但是中国公司的股东们分别 40%, 30%, 30% 股权持有人。
该公司没有外汇权。 我们律所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和成功案例, 帮助三位中国公司的股东,分别从个人银行 投资,
以获得美国分支机构 相同股份所有权(40%, 30%, 30%) 的方式建立美国联袂公司。
联袂公司建立之后,我们帮助客户申请三位股东之一的高管递交了L1A申请。 美国移民局 8天顺利批准L1A申请。
***成功案例:(L1新公司至获得EB1C绿卡全程)
中国一家建材公司,需要在美国成立分支机构扩大国际市场并分散商业风险。中国公司有外汇权。
并从中国公司银行账户直接投资10万美元至美国建立子公司。 中国公司成为掌握100%
美国子公司股份的母公司。然后为中国公司的高管递交了 L1A申请。 美国移民局14天顺利批准L1A。
首次延期: 美国子公司雇员 6人。 毛收入月57万美元。 净收入约 5万美元。 移民局顺利批准L1延期3年申请。
第二次延期: 美国子公司雇员11人。 毛收入 140万美元。 净收入约 1千美元。移民局顺利批准L1延期申请。
EB1C绿卡申请: 第二次延期之后立即递交了EB1C跨国公司高管绿卡申请。 申请证据与第二次延期相近。
移民局批准了EB1C申请,并按照新的程序进行了 I-485面谈。
同时,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还对中国公司进行了海外调查,访查了中国母公司的办公地点和工厂,仓储等。
目前,客户全家已经顺利获得美国绿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