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替代国家绿卡号”快速申请EB2NIW/I-485
2009年5月8日,我们一位中国大陆出生的客户以EB2NIW
与I-485同时递交方式在短短2个月28天的时间中全家收到绿卡。[该EB2NIW/I-485
于2009年3月10递件] 这是一个成功运用“替代国家绿卡号”快速申请EB2NIW/I-485 的案例。
“替代国家绿卡号”的法律概念大致为:如果夫妻子女同时申请绿卡,虽然夫妻一方出生国家有绿卡排期,但是如果另一方其出生国家没有或者少有绿卡排期,其全家可以申请向这一国家索要全家绿卡名额。这被称为
“Cross-Chargeability” 或”Alternate Chargeability”.
这一政策的立法原意是为保护家庭团聚。因为美国绿卡名额的分配与发放是以绿卡申请人的出生国家或地区为准。例如,如果一位台湾出生的EB2NIW
主申请人有一位中国大陆或印度出生的配偶,假如没有“替代国家绿卡号”的保护,可能会因为配偶国家的EB2
排期,导致分居多年。
我们客户5月8日的成功案例是对该法律的逆转使用。因为我们的客户是一位中国大陆出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某大学从事Solid
State Physics, Organic Semiconductor Photophysics,
Ultrafast Photomodulation Spectroscopy, Nonlinear
Optics, Device Physics of Solar Cells, Lasting Action,
Surface Plasmons 领域的研究工作,
很有成绩。我们在作律师评估时,认为该客户是很好的EB2NIW主申请人。出于我们对移民法的深入理解,在客户咨询评估阶段,了解到该申请人的配偶出生地区没有绿卡排期,所以,我们为该申请人设定了EB2NIW
与I-485 同时递件,并向其配偶出生地区申请绿卡名额的方案。
EB2NIW 与I-485 同时递件的最大风险是,如果EB2NIW 不成功,I-485
会同时被否决。因此,我们根据多年经验,为该客户准备递交了充足的证据和强有力的法律论述。
该EB2NIW 与I-485 同时递件申请于2009年3月10日交至移民局Texas Service
Center,5月6日 发出EB2NIW 批准通知,5月8日发出”Welcome Notice” [I-485
批准通知。]
未婚的EB2NIW 申请人是否也有可能运用“替代国家绿卡号”快速申请EB2NIW/I-485 呢?
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为绿卡名额是在递交I-485 时才需要。递交EB2NIW
时并不需要。所以,未婚的EB2NIW 申请人应该尽量早日递交EB2NIW。
将来在递交I-485前任何时候如果建立婚姻关系,而且配偶出生国家或地区没有EB2
排期并要与该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绿卡,亦可要求运用“替代国家绿卡号”。
由于中国大陆 EB2
排期很长,且进展缓慢,近年来我们已经多次成功的运用“替代国家绿卡号”方式为我们的中国大陆出生的客户以EB2NIW
途径快速申请绿卡。如,配偶一方出生地在台湾,香港,南韩,日本,德国,俄国等。
但是,我们想特别指出,本文的目的仅仅为介绍移民法的信息,婚姻大事的基本原则不应包括“替代国家绿卡号”,
因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方式获得美国绿卡, 如EB1A, EB1B, 等等。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我们长期以来成功申请EB1A,EB1B, EB2NIW,
EB5. 决定以此类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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