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小高科公司硕士学位EB1B12天批准:如何突出客户特点
10月6日,我们律师事务一位仅有硕士学位,在一个15人的小型高科技公司做研发工作的绿卡申请人获得EB1B批准通知。
我们律师事务所已经为这个小高科公司成功申请了3例 EB1B. 前两个申请均为受益人获得博士学位的案例。
最近批准的第3例, 外国受益人仅仅获得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EB1B受益人的成功案例我们律师事务有很多。
根据我们对移民法的深入研究和帮助高科技公司申请EB1B的长期经验,移民局所规定的有关EB1B申请法律要求中,没有要求外国受益人必须获得博士学位。
虽然我们对这个法律要点非常清楚,但是我们的这位外国受益人却犹豫不决,十分担心向他这类没有获得博士学位的外国受益人是否有可能成功申请
EB1B. 出于对客户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向该客户介绍了美国移民法的具体要求,并用我们以前硕士学位外国受益人
EB1B成功案例作为证据,排除该外国受益对法律的误解和担心。
帮助公司和外国受益人正式准备EB1B证据时,我们特别注意突出该外国受益人的特点。 许多只有硕士学位的 EB1B
申请人通常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备比较长时间的实际工作和研究经验。
在这些实际工作和研究经验中常常蕴藏着一些独具特色的专业经验,是在大学教育中很难获得的。
如果律师可以准确的将这些特色专业实践经验选拔,彰显,则可以使没有博士学位的弱点,巧妙无痕的转化为优势。
例如,在10月6日批准的EB1B申请中,除了外国受益人发表的专业文章,会议报告等一般证据外,
我们发现有该受益人曾经收到从两个不同国家的不同公司发来的邀请信,聘请这位受益人培训该国所有学校,研究机构,公司等关于纳米材料构成的一些特殊问题。
而这些特殊的知识和经验是该受益人在其实际研发工作中获得的。这种有的放矢,与研发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特殊知识和经验很难在大学实验室获得。
因此,在准备该EB1B申请的证据和法律论证时,
律师特别突出了外国受益人应邀为两个不同国家的研究人员培训关于纳米材料构成一些特殊问题的才材料。并从这些证据出发,向移民官说明该外国受益人在其专业领域被世界同行认知为成就突出专家的事实。
10月6日EB1B批准案外国受益人在递交申请时有5篇已经发表的专业刊物论文, 19篇会议论文,11
篇非自我引用文, 和一些在专业会议上发表口头叙述报告。
我们于9月23日递交了申请,同时启动 “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移民局德州服务中心10月6日清晨发出批准通知,没有补充文件。
为小型高科技公司的研发人员成功申请EB1B是我们律师事务所多年以来特别成功的法律服务之一。
小型高科技公司的研发工作突起快,变化也快。如果作的好,通常很快被收购。如果作的不好,经常迅速倒台。
因此,在小型高科技公司做研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应该尽早考虑绿卡申请,以免错过时机。
在申请准备中,律师需要根据专业经验,认真分析该申请的特点,以做到EB1B申请案特点突出,不局限于一般的专业文章,会议文章,
引用文等证据。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我们长期以来成功申请EB1A,EB1B, EB2NIW,
EB5. 决定以此类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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