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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科研人员工程师为何以自我申请绿卡为更保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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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工程师为何以自我申请绿卡为更保险途径

科研人员和工程师在美国申请绿卡的途径以2008年为界,发生了很大变化。2008年之前,无论在校或者到业界工作的科研人员和工程师,通过以美国雇主支持申请率绿卡的途径颇为广泛而且成功率较高。其重要原因之一,是2008年之前科研人员和工程师的工作环境相对稳定。 大多数在校或者业界的科研人员或者工程师基本可以在同一职位上工作4年或者更长时间。所以,这段时间基本可以帮助中国大陆的职业移民申请人度过绿卡申请和等待排期的时间而不需要改换雇主和变换工作。

但是2008年之后,由于金融市场的次贷款危机等经济因素的影响,美国很多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缩减,直接影响到高科技领域的职场稳定。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项目经费难以为继,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公司裁员。这种情况的频发引起了科研人员和工程师申请绿卡途径风险转换。因为根据美国移民法,凡属于由美国雇主支持的绿卡申请,对于尚未实际获得绿卡之前的工作转变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致使绝大多数由美国雇主支持的绿卡申请人由于工作的变换而导致绿卡申请半途而废。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大陆职业移民等待排期时间越来越长的形势下,对于通过由美国雇主支持的绿卡申请人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极大增加了绿卡申请半途而废的风险。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根据我们律师事务所的长期经验,我们建议计划或已经到公司工作的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尽快以自我申请的方式(例如EB1A, EB2NIW)进行绿卡申请。至少要通过一种自我申请的职业移民申请方式为自己做一个后备方案。 因为自我申请职业移民不依附于某一雇主。在需要换工作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新工作依然属于申请人专业范围并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就基本符合美国移民法要求。原I-140申请将继续有效。本文将根据我们的成功案例介绍公司工作的研究人员和工程师自我申请职业移民的可行性和证据准备特殊问题。

可行性:在大学或者公司工作的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如果符合条件可以以两种职业移民类别自我申请绿卡。一类是EB1A:第一优先杰出人才。另一类是EB2NIW: 第二优先国家利益豁免。这两类申请都可以自我申请,不要特定的美国雇主支持,因此,即使离开某一雇主,只要新职位仍然符合法律要求,申请都不作废。

例如,我们律师事务所帮助一位在医药研发公司的科研人员递交了EB2NIW.

该申请人研究免疫学和相关药品研发。EB2NIW 申请中,我们提供了如下证据:16 篇中英文专业刊物文章, 2 次会议发言, 以及证明客户科研领域对于美国国家利益重要性的相关证据。 另外,我们还重点组织和介绍了该客户的Reviewer/Referee 经历等。 CIS 批准该EB2NIW申请。

因此,该绿卡申请人在未来等待中国大陆EB2 排期的数年中,可以自由变换工作和雇主,只要新的工作是在其专业领域并且为美国国家利益有重要的助益。

公司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在提交自我职业移民申请时有一些重要的特殊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证据准备特殊问题:

一:我们律师事务所特别重视帮助在公司工作的申请人将个人成就与公司的工作,成就,影响及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并根据法律要求作详细分析介绍。因为公司工作与在大学作研究不同。在大学的博士后和博士生都可以列举他们为NIH, DOD, DOE,NSF, DARPA, NASA, 等等重要国家研究项目作领先研究。而在公司工作的申请人,除少数公司为政府研究项目合同工作外,大多数都是商业性行为。而移民局经常使用的索取证据语言是:请举证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对美国国家利益有相当的重要性。因此,公司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在提交自我职业移民申请要多一个举证责任。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经验是,虽然职业移民自我申请可以不涉及雇主,但是我们会帮助我们的客户对雇主公司的领域作深入细致研究,收集大量信息,并在法律分析中向移民官作条理清楚地法律分析,以满足移民局对我们的客户所赋予的举证责任。

二:公司工作的研究人员和工程师有时缺乏近期发表的科研文章,因为在公司作的研究
通常涉及商业机密,不可以公开发表,不同于在校博士后,博士生和研究人员,有了成
果后可以随时发表。而缺乏近期发表的文章经常会导致移民官签发RFE要求补充文件。
根据律师事务所多年成功经验,我们设计了一套帮助公司工作的研究人员和工程师举证
他们近期研究成果的方法。这套方法不仅可以真实体现我们客户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工作
成绩,同时可以更紧密地将公司发展与申请人个人成就联系起来。降低了移民官要求补
件几率, 使得我们客户的申请材料更为完善。

另外,按照美国现行移民法规和美国联邦法院上诉法庭案例, F1身份的申请人I-140获得批准的事实不会影响到申请人目前的F1身份,也不会对将来客户申请OPT或OPT延期(基于已有F1身份)有负面影响。更不会对客户OPT结束之后申请H1B有负面影响。 EB1A或 EB2NIW的申请人可以转换工作,只要客户的新工作是在本专业领域,而且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

在当前职业移民排期变换莫测的情况下, 尽快递交合适类别的I-140(例如EB1A, EB2NIW)申请是最佳的应对策略。

我们律师事务所24年来帮助数以千计的客户申请EB1A和EB2NIW,成功率极高。

已经决定申请EB1A, EB2NIW, EB1B等移民身份的朋友,欢迎直接和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可以将个人履历包括获奖情况,引用文次, 有无媒体报道等Email 到: alicesunlaw@gmail.com。 Subject: Green Card Application

我们律师事务所提供免费评估。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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