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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B1A 及 Eb1B 申请中文证据的重要性及举证访法

我们发现许多中国的学者,教授,工程师在通过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中的EB1A(杰出人才)和EB1B (成就突出的教授,研究人员)申请绿卡时常常忽视在中国研究成就的证据,认为中文的证据对申请美国绿卡不重要, 可以忽略不计。

而我们的成功经验却与此说法大相径庭。中文证据在EB1A及EB1B申请中十分重要。中文证据即可以满足移民法规中对申请人的证据要求,还可以对申请人的资格做出纵向证明,证明申请人具有在专业领域成功的历史。这一点对于移民官来说是一项很重要的证据,因为移民法规要求EB1A申请人证明在专业领域中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成就。【the alien has sustained national or international acclaim and that his or her achievements have been recognized in the field of expertise.】数年前,我们曾经阅读到一份移民局签发的EB1A补充文件通知,其中特别指出,申请人需要证明在本专业领域建立了“持续的被国家或者国际认知的成就”。

例如,我们帮助一位在美国做了8个月访问学者的申请人成功获得EB1A顺利批准,没有补充文件。 这位访问学者发表了22篇专业文章,不仅全部根据中国的研究成果在中国发表,而且全部为中文文章,在中国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申请人在中国获得部委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四等奖各一次,后来这个部委还在中国体制改革时合并到其他部委,不复存在了。 申请人还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等奖掖。申请人在中国的一些专业协会中担任过主任,执行主任,评审委员会专家,等职务。被中国的某专业刊物聘为编审,并评审了一些中文专业文章。被聘为中国高科技工业化组织中的化合物委员会专家顾问组成员。一作与合作了4本中文专业书籍。在中国专业会议上发表了15篇专讲或短文。有20篇中文引用文。综上所述,无一不为中文证据。 不仅如此,我们递交了申请人的EB1A和EB2NIW 之后一个星期,申请人带领其全家回中国去满足其J1两年回国服务期去了。

结果是,这位申请人的EB1A及EB2NIW双双顺利批准,没有补充文件。

中文证据还包括申请人在美国时获得的中文证据。比如,我们另外一位客户,在美国作了数年科学研究,成果斐然,虽然人在美国,但被中国一个专业学会聘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并成为中国该专业刊物的评审委员。这些都应该纳入申请人的证据系列。

我深深希望这两位申请人的成功给众多希望成功申请绿卡的读者一个警醒,不要忽视中文证据。

中文证据十分重要,但是中文文件却不一定能支持EB1A及EB1B申请。 因为文件不等于证据。如果想将文件转化为有效证据,需要律师帮助客户做大量的证据准备工作。

证据是用来证明某一法律要点的。而文件却不具备证明任何法律要点的特性。因此,需要将中文文件根据移民法规证据化。

证据化的 第一要点是建立证据的可信性。证据需要提供证据源。如果采用复制粘贴,将证据源去掉,虽然美观,但是这些本来可以成为证据的文件就失去了证据源和可靠性,看上去像申请人自己制作的。第二,证据需要根据所需要证明的法律要点提供背景材料。例如获奖,仅仅提供获奖证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移民法规规定获奖证据需要证明许多条件,因此,不是任何获奖都可以支持EB1A, 而只有满足了移民法规要求的特定获奖才可以支持EB1A的申请。而EB1B申请法规对获奖的条件要求与EB1A又不同。 如果希望所提供的中文文件达到支持申请的目的,必须根据法规对获奖要求的要点提供支持证据。第三,必须重视英文翻译。中文证据失败的一个常见原因是申请人没有重视英文翻译,而是随意的运用网上提供的自动翻译法。甚至对翻译的英文文件看都不看,就递交给移民局。如果阅读有些网上自动翻译的文件就不难发现,其间英语语法错误比比皆是,有时是一句中有许多动词,根本无法让人理解。这种英文翻译是不能将中文文件转化为移民官可以理解的证据的。 在我们多年的法律实践中,对于每一份中文文件的英文翻译都要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斟词酌句,进行修改和重译,以保证翻译质量。 当然,将中文文件证据化需要注意的问题还很多,包括文化背景,行政体系,等等。这里无法一一解释。只是向读者介绍一些基本要点,窥其一斑。

总之,中文证据和中文证据准备是EB1A及EB1B申请的重要环节之一。希望大家不要忽略这项证据。

我们律师事务所对EB1A,EB1B,EB2NIW,EB5申请具有18年经验。 有兴趣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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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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