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期小进8天,H1B递件低迷,自我申请绿卡愈见重要
2011年3月14日,我们帮助一位客户向移民局德州服务中心递交了EB1A Premium Processing
Request。3月22日,移民局TSC顺利批准该申请,没有RFE。
最近,我们律师事务所收到大量顺利批准的EB1A,EB1B及EB2 NIW。 移民局TSC 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 Unit处理申请效率颇高。
另外,一些去年3月至5月递交普通审理程序的EB1A,EB1B及EB2NIW纷纷在经过长期等待后,终于获得批准。
移民局 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
(PPS)是许多绿卡申请人向往的,因为它可以帮助申请人在15天获得审理结果。
但是,许多申请耽心如果要求PPS,容易得到 RFE或者 Notice of Intent to Deny (NOID).
根据我们的申请案反馈,近来来移民局德州服务中心的PPS unit 中的多数移民官在审理
EB1A和EB1B申请时对证据要求符合移民法规定。所以,证据准备完善,法律论证清晰的申请多数会在15天内顺利批准。
但是也不乏个别移民官在承认申请人或受益人满足了法律要求的基本条件后,仍然以最终优点判定为由,签发 RFE或者NOID。
所以,证据准备的水平是能否顺利获得 PPS程序快速批准的重要环节。
我们3月22日EB1A批准案的特点是证据比较全面。
申请人有18篇已经发表的刊物文章和会议文章,2篇正在准备发表的文章。 其他专业人员的引用文一百多次。
曾经8次为专业刊物审阅文章。
另外一个比较典型的
EB1A成功案例是通过常规审理程序获得批准。该申请2009年10月14日递交。申请人还递交了EB2NIW。其EB2NIW很快获得批准。但是EB1A却经历坎坷。
由于该申请超出移民局正常审理时间,我们为客户提出询问。结果询问提出后很快就收到移民官发出的NOID。
申请人发表了 11篇专业文章,有90多篇引用文,12次审稿经历。我们依据移民局新的 “最终优点判定”,
为该申请人做了大量的证据论证,包括指导该申请人做市场研究,以证明其发明的技术在市场上的重要影响。
针对移民官提出的每一条质询,孙律师为该客户提交了非常有针对性的补充证据,并对补充证据作了 法律论证。 反驳移民官NOID
递交后数月,终于获得了EB1A 申请批准通知。 这使本来都快失去希望的客户喜出望外。
我们律师事务所最近收到的批准案显示,移民局TSC开始审理2010年5月及6月递交的I-140申请。
这些申请是超出移民局报告的审理时间的积压案件。
因此,一些2010年8月之前递交但是移民局尚未审理的申请有望在最近获得移民局审理决定。
回顾过去18年移民局对EB1A, EB1B, EB2NIW 的审理趋势,我们清楚地看到移民局对证据审查日趋严格。
长期以来,我们律师事务所在帮助客户准备和申请EB1A, EB1B, EB2NIW
类别的职业移民案领域获得了巨大成功。
因此,我们将密切关注对该审理指导大纲的公众评论和最终版本,深入分析移民局对“最终申请优点判定”的具体证据准则,并帮助我们的客户最大限度满足移民局的新审理标准,为我们的客户争取成功!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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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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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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