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申请人关心哪些证据可以有效支持EB1A申请。
根据我们律师事务所最近EB1A申请成功案例,向读者介绍如何运用Investigator Award,
或者“Young Investigator Award”支持EB1A申请。
最近,我们律师事务所成功帮助客户运用“Investigator Award” 支持EB1A
申请成功。本文讨论运用Investigator Award 申办EB1A 的要点。
1. 颁发Investigator Award组织的权威性
许多博士后,研究人员均得到Investigator Award, 或者“Young Investigator
Award”。我们的成功案例显示,如果希望成功运用此类证据支持EB1A
申请,我们必须帮助客户向移民局举证该奖颁发机构的权威性。
例如,我们近来帮助在专业协会获得Young Investigator Award
的申请人成功申请EB1A。在举证过程中,我们将重点
之一放在向移民官介绍该专业协会在美国全国及世界上的地位及影响。
并以多种相关背景证据铺垫和证明该奖的高竞争性和高荣誉性。
不同的机构所颁发的Investigator Award
必须有根据其特点所准备的证据来支持其组织的权威性。例如,我们帮助一些在国家研究机构的Young
Investigator Award 获得者申请EB1A
时,充分注意到这些颁奖单位的地域性,并针对这种地域性向移民官举证说明该机构的所属为美国国家级别研究机构。例如,有些我们的客户在美国NIH
的某一研究所获得Young Investigator
Award。我们多次成功的举证证明该颁奖机构虽然地处一隅,但是其组织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功在社稷。
2. 评定Investigator Award 的程序性
美国法律的公正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法律的程序性。因此,证据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证据的程序认定。
申请绿卡的证据听起来很简单,不如举证谋杀案那麽动人心铉,但是其证据法原则是相同的。我们在过去15年中看到了很多DYI
和没有经验的律师准备的EB1A申请被否决,不是因为申请人的成就问题,而是没有严格按照证据法原则向移民官作出评奖程序的的法律论证。
3. 获得Investigator Award 竞争性
建立了颁奖组织权威性,评定奖励程序性后,必须举证证明获得该奖励的竞争性。如果该奖仅仅是为了在经济上资助年轻研究人员继续将来的研究,这种奖励没有竞争性,不足以作为支持EB1A的证据。
移民局已经有大量的案例决定阐述这一论点。我们也在数篇MITBBS 文章中作过详细讨论。
我们希望特别提醒读者,由于目前申请EB1A的案件增多,在证据准备方面则要使自己的申请更富有特点。
这才可以增加EB1A 申请的成功机会。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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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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