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2NIW 24天批准:哪些人适合申请EB2NIW?
虽然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申请人来说EB1A和EB1B
申请可以避免排期,较快获得绿卡,但是对更多的绿卡申请人来说,EB2NIW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特别是一个证据准备充分的EB2NIW申请可以帮助绿卡申请人尽快确立自己将来获得绿卡的资格,以便将自己置身于大量求职外国留学生和学者之上,使自己在美国劳动力市场上更具有竞争性。
最近,我们律师事务所递交一些 EB2NIW 获得批准的时间出奇快。 众所周知,EB2NIW 不可以申请
快速审理程序, 即 PPS。 而移民局德州服务中心(TSC)目前报出的审理时间是8个月。
而我们递交的一些 EB2NIW 竟然在 18天, 24天的时间就获得批准。 说明,证据准备充分的
EB2NIW可以大大缩短移民局审理时间。
以下是一个快速获得批准的 EB2NIW案例。
2011年 3月18日,我们帮助一位客户向TSC递交了 EB2NIW申请。TSC于4月12
日批准了该EB2NIW申请。
该申请人是一位美国大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于
2005年获得美国博士学位。但是一直没有找到永久性工作,所以在学校作博士后。
今年眼看H1B达到6年限期,如果不能在H1B到期之前获得EB2NIW批准,则必须携带其美国出生并正在美国读小学的儿子回国。所以非常焦虑,委托我们律师事务帮助。
根据我们多年经验,对该申请人的可用证据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一个系统全面的证据准备规划。
所准备的证据包括,该申请人发表了
7篇专业刊物论文,3篇专业会议论文,并尽量收集了其他科学家引用其研究成果的论文,以证明该申请人业绩的影响力。
申请人的研究领域是免疫能力衰退和癌症的联系,并且根据其研究发现得出结论,免疫力不足会大大增加患癌症的几率。为了使该申请更有效说服移民官,我们帮助客户反复修改并准备了6封来自美国和其他国家不同大学的专家推荐信,使每封推荐信都系统全面的论证了该申请人在免疫力不足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
该申请的超快批准再次证明我们律师事务所证据准备方法的有效性。
许多读者可能会说, 即使 EB2NIW 迅速得到批准,也拿不到绿卡,因为中国大陆职业移民第二优先有很长的排期。
这一说法即对,也不对。
从形而上学的观点来说,确实,中国大陆出生的
EB2NIW申请人即使获得了批准书,也需要等待排期才可以获得那张塑料绿卡。
但是,从辩证的观点来分析,获得EB2NIW批准后,即使没有那张塑料绿卡,也可以获得许多实质性的利益。
这些实质性的利益对许多中国大陆留学生和研究人员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这些重要性的简介。
1. EB2NIW对于中国大陆申请人已经持H1B身份超过 4年,而又没有条件通过
EB1A,EB1B,EB5快速获得绿卡的申请人非常重要。 因为根据 AC 21 Act, 获得 I-140
批准但是因为等待排期而不能立刻申请调整身份的H1B持有人,可以继续根据工作需要将其H1B延期,而不受
6年期限的限制。
2. 有些博士生毕业后,在美国找不到合适工作,希望回中国发展一段时间,以后再相机行事。 EB2NIW
正可以提供这些科学家和研究人员这一自由。 EB2NIW申请人可以回中国等待排期。
当排期日到时,只需要向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提出证明,自己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本领域的工作,并为国家利益服务,就可以顺利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入境。
这种证明可以是某大学有意向聘为博士后或研究人员的信件,并不一定是正式的 “Job Offer Letter。”
3. 一些在公司工作的人士,担心自己工作的稳定性,可以考虑以自我申请 EB2NIW而取代公司递交的 PERM
劳工审查。
其不同点是,EB2NIW可以是自我申请,该申请不必绑定一个美国雇主。申请人在等待排期期间可以转换工作,变换雇主,只要新的工作是在申请人的本领域并为国家利益服务。
而PERM则不然。按照目前的移民法和程序,以及排期现状,PERM申请人 在获得
I-485批准之前如果变换工作或转换雇主,则已经批准的 PERM和I-140均将作废。
4. 如果以前在公司工作时,该美国雇主为绿卡申请人提交了
PERM和I-140,并且已经获得I-140批准,并建立了排期日,但是后来因为转换工作而导致
PERM和I-140作废,在转换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后,可以申请 EB2NIW,并使用过去批准的I-140所建立的
排期日。
5.
如果中国大陆的EB2NIW申请人之配偶出生于非中国大陆和印度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则可以向配偶国家或的确索取绿卡名额的途径,不需要等待排期而快速获得绿卡。
以上仅仅是简介一些尽早申请EB2NIW的实际利益。其实,即使不属于以上 5
种情况,申请人还是可以获得其他实质性利益。比如,在申请工作时向美国雇主宣称,不需要美国雇主帮助申请绿卡。自己绿卡申请已经获得批准,目前只是在等待排期,一旦排期日到达,自己就可以立刻递交
I-485并获得绿卡。 这就将自己拔高于那些需要雇主帮助申请绿卡的求职人之上。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我们长期以来成功申请EB1A,EB1B, EB2NIW,
EB5. 决定以此类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联系人信息:
Alice H.
Sun (Member of 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Law Offices of Sun
12121 Wilshire Blvd., Suite 600
Los Angeles, CA 90025
Tel: (310) 481-6118
Fax: (310) 481-6117
alicesunlaw@gmail.com or officeofsun@yahoo.com
http://www.sunlawfirm.us
本文全文受版权保护。如果转载,必须写明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电话号,传真号,电子邮件信箱和网站地址。本律师事务所保留追究版权侵权法律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