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22 天批准 EB2NIW 亦批准:全部以中国成果支持EB1A/EB2NIW申请
2010年2月19日,移民局Texas Service Center
批准了我们代表客户于2010年1月27日递交的一份EB1A
申请,没有申请加快。移民局仅仅用了22天就顺利批准该申请。我们也为同一客户在2009年1月10日递交了EB2NIW申请,该申请于2010年2月1日顺利批准。
在我们众多的EB1A与EB2NIW成功申请案中,这一申请很有特点。申请人在美国仅仅有很短一段时间的访问学者经历。递交申请时该客户已经回到中国继续其研究工作。
没有在美国和国际刊物上发表过任何文章。 所有近20篇专业论文和书籍,会议文章均在中国国内刊物发表和出版。
该客户与我们联系时,非常担心其申请因为没有任何美国和国际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而被否决。经过我们根据多年成功经验对其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后,
该客户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同时申请EB1A and EB2NIW.
在准备申请时,我们运用了如下成功证据准备方法。
1:充分利用我们对中国行政系统,法律系统的深入理解,为客户作大量研究工作以证明其中国成就的影响力。
该客户在中国有研究经验,而且在十数年前获得过部委级别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四等奖。由于近年来中国行政机构的改革,该部委早已不复存在。
根据我们对中国行政机构改革的了解,为客户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和证据收集工作,以证明其获奖的部委过去确实存在,并且向移民局递交客观证据证明,该部委在何时因为何种原因,归并于目前存在的哪一政府机构。
由于中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和变化,许多过去存在的部委已经没有办法提供关于获奖评选标准,评选范围,评选程序,等等证据。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此发展了一套举证方法,帮助我们的客户运用其他客观证据资料和旁证资料,向美国移民局提供所需要的证据。
该客户在中国担任中国专业协会的理事。我们将重点放在举证证明这一职务的荣誉性,以支持EB1A and EB2NIW
申请。
为此,我们律师事务所作了许多研究工作和证据收集工作。中国专业协会均根据国家法规成立,并遵循严格的组织原则。
由于我们对中国专业协会的成立和组织非常了解,因此对如何举证有一整套规划。我们的经验时,与举证美国专业协会不同,对中国专业协会的证据重点在于介绍该协会的组织结构,而对美国专业协会的举证重点在于该协会在专业领域的影响力。
该客户所有的引用文均为中文发表刊物。移民官并未因此而否决该申请,甚至没有要求申请人补充文件。因此可以推论,移民官在审理个案申请时,重视全面证据对该申请的支持力度。如果全面证据力度强,即使某些证据没有达到理想效果,该申请仍然可以得到批准。
2. 以科学性证明申请人在中国的成绩和成果对美国国家利益的重要性
申请人的全部成绩和成果都是在中国,而且连申请人都在中国,如何说服移民官该申请人的案件如果批准的对美国国家利益有重大利益呢?
我们的经验是,举证必须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不可以泛泛而谈。为达此目的,我们与客户紧密合作,高亮点标明该申请人科研成果的科技先进性和实用性,
然后找到权威性文章,如纽约时报文章,美国国家工程研究院文章,等,非常具体的指明美国如何需要我们申请人的专业成就。
3. 律师亲自审查和修改英文翻译,使所有证据的翻译使用为移民官熟悉的法律用语,准确传递证据效力信息
该客户将文件递交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时,几乎所有重要文件的英文翻译都使用了Google 翻译。
对于每一个有中文证据的申请,孙律师都要亲自审查和修改其英文翻译,
以保证英文翻译使用为移民官熟知的正确修辞。对这一申请,所有重要中文文件的翻译全部重新作出,并由孙律师审查修改。如果翻译不能使英文准确传达证据的内容,会严重影响证据效力。
我们大量的证据研究,收集,准备工作使该申请人的EB1A和EB2NIW
顺利批准。这是我们律师事务所成功运用客户在中国的研究成绩和成果申请EB1A/EB2NIW 的又一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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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我们长期以来成功申请EB1A,EB1B, EB2NIW,
EB5. 决定以此类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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