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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巧妙运用媒体报道及Fellowship成功申请EB1A和EB2NIW

巧妙运用媒体报道及Fellowship成功申请EB1A和EB2NIW

2009 年10 30日,我们一位客户对其在移民与网站上发现的EB1A批准消息难以置信,打电话到我们办公室核实。该客户对自己的EB1A申请非常关心,经常到移民局网站观察审理进展情况。29日上网时EB1A 尚在待审,30日清晨,移民局报出对该申请已经做出决定。经过律师审核,移民局却是在10月30日清晨批准该EB1A申请。

该申请是我们律师事务所成功运用媒体报道和申请人获得重要FELLOWSHIP 为证据支持EB1A的又一案例。
该申请人在加州一个癌症治疗和研究机构做博士后。

经过律师事欣喜收到由移民局NEBRASKA SERVICE CENTER [NSC] 发出的EB1A 和 EB2NIW 批准通知。我们帮助该申请人向TEXAS SERVICE CENTER [TSC]递交了两份申请,但是TSC 将其申请转到NSC. 这曾经使申请人十分担心, 因为许多人认为NSC 移民官审理标准趋于严格。

可喜得是,该申请人EB1A和EB2NIW 均无补件获得NSC批准, 十分顺利。

10月9日批准案的特点是,申请人仅仅发表4篇专业论文。即使是在我们律师事务所近15年的EB1A 成功案例中,其论文数量也是少的。

我们在制定律师法律论证方案中运用了下列证据准备原则。

1. 突出该申请人论文质量

基于我们长期帮助高科技界人士申请绿卡的经验 和证据分析方法,首先帮助申请人强调其科学论文发表的质量。该申请人的论文发表于世界公认的一流专业刊物上,对此刊物的影响力,我们律师事务所帮助申请收集了大量材料说服移民官。在律师法律论证中,强调了证据不在多寡,在于是否分量突出。

2. 再次成功运用本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组织和论证媒体报道的经验,以媒体报道为亮点展示移民官

该申请人的第一作者文章被专业媒体,包括: Nature Reports, Science Daily 等专业媒体报道。如何将这些专业媒体报道组织成为有力证据支持EB1A是需要严格的证据法分析的。

专业媒体报道和公共媒体报道有差异。 专业媒体报道的重点通常在于科学或技术发展的事实,而对做出该贡献的科学家通常不着过多笔墨,而是以科技发展事实为主来体现科学家的成就。如果律师不能通过法律论证来说服移民官该报道是对绿卡申请人和其科学成就的报道,则不能满足 8 C.F.R. § 204.5(h)(3)(iii) 的举证要求。[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the alien in 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 relating to the alien's work in the field for which classification is sought. ]

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还发现这类专业媒体报道通常由导师为主作出评论和媒体对话。而我们的绿卡申请人即使在该项目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也通常不能成为被采访和报道的主体。如果不能建立该报道是对绿卡申请人和其工作成就的报道,这类专业媒体报道通常会被移民官否决其对EB1A的证据支持效力。

美国移民局Nebraska 服务中心顺利批准我们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准备和递交的EB1A 和EB2NIW申请,没有补充文件。[No RFE.]

目前,中国大陆职业移民第二优先排期进展缓慢,使许多绿卡申请人希望申请EB1A。

如果希望争取EB1A成功,必须成功提供证据。我们的经验是,证据不仅仅是其数量,证据质量则更为重要。

我们的成功经验是帮助客户根据移民法,成功案例,证据原则等,突出我们客户证据的亮点,在证据质量上进行突破,已获得移民官的认同。

2009 年10月9 日EB1A 和EB2NIW 申请的顺利批准,再次证明我们证据准备方法的有效性。

我们向读者提供首次免费评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将个人履历包括引用文次, 有无媒体报道等Email 到: alicesun@earthlink.net. Subject: Green Card Application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我们长期以来成功申请EB1A,EB1B, EB2NIW, EB5. 决定以此类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联系人信息:

Alice H. Sun (Member of 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Law Offices of Sun
12121 Wilshire Blvd., Suite 600
Los Angeles, CA 90025
Tel: (310) 481-6118
Fax: (310) 481-6117
alicesunlaw@gmail.com or officeofsun@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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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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