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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Offices of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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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B2NIW自我申请绿卡优越性
EB2NIW自我申请绿卡优越性

自中国大陆EB2排期倒退以来,我们收到许多博士后,博士生和已经到公司工作并希望自我申请绿卡的人要求我们提供免费评估和建议。其中大多数都符合EB2 NIW 的法律要求。但是许多咨询人表示不愿意提交EB2NIW 申请,担心等待排期时间太长。最为可叹的是很多人因此错过了在研究机构作博士后时递交EB2NIW的机会,希望找到公司后由雇主递交Eb1. 结果到公司工作后才发现自己的设想和现实有很大差距。许多公司要求雇员工作1年至4年之后才可以帮助申请绿卡。而申请方式则大多选择PERM, 而且不支持EB1B.

我们估计由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排期跃进,许多博士生,博士后,高科技公司研究员可能会重新规划自己的绿卡之路,并且疑惑为什麽排期会由如此变化,将来是否又要反复。

回顾近年来绿卡排期的发展,我们会发现排期前进与倒退难可逆料。2005年10月1日之前,中国大陆EB2申请没有排期。我们许多中国大陆出生的EB2NIW 申请人在递交EB2NIW和I-485 后仅仅 3 个月至5个月时间内全家得到绿卡。DoS 公布 2005 年10月1日,中国大陆EB2排期倒退至2000年1 月1日。2005年11月报出中国大陆EB2排期至2000年5 月1日, 奇怪的是,中国大陆EB1(第一优先) 倒退到2000年1 月1日, 比第二优先还慢。2005年12月, EB2 排期前进至 2001年2月1日。2006年4月和8月,EB2 排期有大幅度跃进至2005年3月1日。2007年9 月EB2 前进到2006年1月1日。但是至2007年 12月,DoS 公布EB2排期倒退至2003年1月1日。从此至今,EB2排期进展缓慢,直至DoS 7月公布了前进两年多的消息。

为何出现排期问题和不规则排期前进与倒退?排期的产生是由于美国移民法Section 201 的规定,将每年美国职业移民申请名额限制在140,000 左右. 更重要的是, Section 202 规定每个国家不得超过全球名额总数的7%。一些地区不得超过2%.因此,移民人口少的国家和地区通常名额用不完,而移民人口多的国家和地区就不够用。当某一国家移民申请名额不敷需求时,移民局对该国申请人采取按照priority date 的顺序排队发放按照移民法规定可以发放的名额。Priority date 的建立是在移民局批准I-140 申请时,用劳工部收到PERM 申请日,或者移民局收到I-140 申请日确立。[注:后者方法用于EB1A, EB1B, EB2NIW 等未经PERM程序直接递交I140 的职业移民申请。] 移民局根据每年发放职业移民的数字进行统计和估算,并将这些数据报与DoS ,以确定哪些国家已经超额,并对超额国家建立一个时间界限,规定该国只有排期日在某日某月某年之前的申请人可以得到绿卡名额。但是移民局的统计只能是估算,因为目前职业移民的审理不能做到移民局收件后及时审理,所以产生庞大数目的等待处理案件。 移民局在估算名额需求量时,必须考虑这些等待处理案件. 但是这些等待处理案件有些最后没有批准,有些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得到了绿卡,总之,数据不可能准确,因此,等待处理案件越多,排期不规则前进与倒退的可能性就越大。美国移民律师协会长期以来敦促美国国会做出改革,但是在国会决议之前,职业移民的大环境尚不能有彻底改变。

如何在这种大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呢?因为目前排期的不可预测性,EB2NIW 申请类别就显示出其优越性。EB2NIW 可以自我申请,对申请人的成就要求较之EB1A 杰出人才更容易达到。最为优势的是该类申请不依附于某一雇主。申请人可以在很大范围内随时转换雇主,只要新的工作在申请人的大专业领域并为国家利益服务。例如,我们以为客户,虽然他的配偶已经由公司申请PERM,他仍然要求我们为他申请EB2NIW. 他的EB2NIW顺利批准。在等待排期期间,他的配偶希望离开公司到大学攻读职业学位。如果没有已经批准的EB2NIW, 他的配偶就会失去机会,因为如果在等待排期期间离开公司,其PERM申请将作废。由于有了先生EB2NIW 批准,他的配偶就可以自由地选择和把握学习或者寻找更好工作的机会。这种自由在美国非常重要,有时会决定人的一生。

另外,EB2NIW 可以自我申请,便于申请人决策,减少了决策和启动时间,可以帮助申请人尽早建立排期日。如上所述,排期日对于中国大陆出生职业移民申请人至关重要。而许多公司和大学,需要1年至4年时间帮助雇员启动绿卡申请。这样,申请人的排期日就将推迟1年至4年


所谓“治世不一道”有时也可以用于移民法实践。获得美国绿卡的方式不只一种。我们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宗旨一贯是以客户的最大利益为重,做出选择性建议和设计。一些从中国到美国从事研究的学者持J1签证并附带2年回国服务期。许多J1 持有人如果申请2年回国服务期豁免,就会带来经济损失,包括在中国退房,赔款等。有些学者还担心带来不良政治影响。因此虽然想办绿卡,但是犹豫不决。我们在此介绍一成功案例,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

一位持J1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希望不申请2年回国服务期豁免,只申请绿卡。

该申请人在美国获得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Research Fellowship Award. 并在中国获得两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一等奖和三等奖。在国际专业刊物及国际会议会刊发表6篇专业文章,在中国专业刊物及国际会议会刊发表近10篇文章,另有3篇递交或正在准备的专业文章。

根据我们对美国移民法申请程序和申请标准的深入研究,为该客户提出了申请方式和申请程序方面的建议。

在申请方式上,我们建议这位客户以EB1A杰出人才提交绿卡申请。该客户不太放心EB1A的申请,所以要我们增加了EB2 国家利益豁免。

在申请程序上,客户不必申请J1附带2年回国服务期豁免。我们通知美国移民局将批准的EB1A由美国签证中心转到美国驻中国领事馆。我们的客户在回国服务两年后,直接到美国驻中国领事馆领取美国永久居留权。

这位客户听到我们的建议喜出望外。但是担心两年回国服务期满之后回不来。我们建议他保持和美国大学的研究联系,并为他设计了两年后需要准备的文件,以帮助他顺利通过两年后境外申请美国绿卡的程序。

该申请人的EB1A 和EB2 NIW 均顺利批准。在他回国服务的两年中,我们不断为他与美国签证中心协调联系。特别是他在中国两年服务期满之后,由于研究项目需要,想多停留6个月。在我们的多方协调下,他和全家在2年零6个月后顺利以绿卡身份入境。

这个成功案例对众多符合EB2NIW申请条件的博士后更加有利。因为目前EB2有排期,所以两年回国服务期间正好等待排期前进,可谓一箭双雕。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我们长期以来成功申请EB1A,EB1B, EB2NIW, EB5. 决定以此类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联系人信息:

Alice H. Sun (Member of 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Law Offices of Sun
12121 Wilshire Blvd., Suite 600
Los Angeles, CA 90025
Tel: (310) 481-6118
Fax: (310) 48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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