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顺利批准一般水平EB1A和EB2NIW
最近,移民局顺利批准了我们律师事务所准备和递交几个一般化EB1A和EB2NIW申请。没有要求补充文件。
我们所说的一般化指这些申请没有特点非常突出的支持证据。
比如,一例EB1A申请,申请人发表了25篇专业刊物文章,其中,包括9篇英文刊物文章和14篇中文专业刊物文章,引用文
160 篇。 为英文刊物审稿一次,有数次为中文专业刊物审稿,并为中国科学基金委审理了数次研究基金申请。
有一些网站报道,其中有一部分报道了该申请人的名字,但是许多报道没有申请人的名字,仅仅报告了研究结果。
这一EB1A申请的证据特点是,各项证据都有一点。 在递交申请前,客户同意我们的分析,该申请如果要求PPS,
风险比较大。 所以,4月11日递交时要求一般审理程序,没有要求PPS。
但是客户等了1个月后,原有的研究工作出现基金危机,很有可能需要换工作。
于是,是否可以用I-485待审期间发的工卡找工作成为燃眉之急。而如果没有EB1A批准作为基础,客户放弃H1B用工卡工作的风险性很大。因为如果EB1A被否决,客户就不再享受I-485
待审期间可以用工卡工作并在美国合法停留的法律保护。因此,客户在使用I-485待审期间所获得的工卡找工作之前,需要得到移民局对其EB1A申请的审理决定。
经过慎重分析我们为该EB1A申请所准备的证据,我们同意客户追加递交PPS申请。
客户递交PPS后仅仅几天,移民局德州服务中心在5月16日便顺利批准该EB1A,没有要求补充文件。
根据我们多年经验,达到这个案例同等证据水平的中国大陆绿卡申请人为数相当多。所以,我们认为这个没有太多特点的案例有很强的代表性。
所以将此案例提出作一个分析。
很多绿卡申请人认为,这个水平的证据只能求助于雇主申请EB1B,不敢问津EB1A.
于是就不惜花费1年甚至数年的努力,寻找支持EB1B申请的美国雇主。但是这种做法的风险很大,因为不一定能够找到支持EB1B申请的雇主,即使侥幸找到,雇主也不一定立刻就同意支持EB1B。
这就使绿卡申请一拖再拖,身份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而上述Eb1A成功案例再次证明,一个中等水平的EB1A申请,如果证据准备细致系统,法律论证无懈可击,成功获得批准的几率是很高的。
另外,我们准备和递交的一批证据一般的EB2NIW申请也获得顺利批准,没有补充文件。这些申请大多数有7
至9篇专业论文,数篇会议摘要,引用文在10 篇到25篇之间。
虽然目前EB2NIW排期停滞不前,但是并不是排期永远不会前进了。
所以,有条件通过EB2NIW申请绿卡的读者还是应该尽早递交申请,以便建立排期,希望在下次美国国务院放水EB2
排期时能够赶上时机。
我们律师事务所对EB1A,EB1B,EB2NIW,EB5申请具有18年经验。
有兴趣的读者欢迎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
我们的移民服务网站也载有更多信息:http://www.sunlawfirm.us.
联系人信息:
Alice H.
Sun (Member of 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Law Offices of Sun
12121 Wilshire Blvd., Suite 600
Los Angeles, CA 90025
Tel: (310) 481-6118
Fax: (310) 481-6117
alicesunlaw@gmail.com or officeofsun@yahoo.com
http://www.sunlawfirm.us
本文全文受版权保护。如果转载,必须写明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电话号,传真号,电子邮件信箱和网站地址。本律师事务所保留追究版权侵权法律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以上为撰稿人对美国移民法的个人理解和解释,不是对个案的法律咨询,也不可以作为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