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某些移民官 的 EB1A RFE不可战胜传说
网上有许多评论移民局德州快速审理部(PPS unit)有著名严格移民官的消息,特别是有的移民官被评为 “不可战胜RFE”
,即如果收到这位移民官对EB1A发出的补充文件通知,则该申请就如同被宣判否决。
我们最近一个EB1A案例就收到这位移民官的RFE。 由于我们律师事务所准备和递交的 EB1A没有RFE顺利通过的几率非常高,所以我们的这位客户一开始非常紧张,自己上网作了许多搜索,然后告诉我们说,网上许多评论,发给他RFE的这位移民官是以严格闻名,只要收到这位移民官的RFE,
这个EB1A就几乎不可能获得批准了。
但是我们根据对移民法的深入了解,劝慰这个客户,并鼓励客户积极准备回复RFE。
首先,针对这位客户的申请特点和 RFE提出的问题,
我们为其设计了一套补充文件方案,并且根据我们长期的EB1A成功经验,指导客户多方发掘和组织证明自己的专业成就在其专业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其次,我们劝导客户,重视在中国发表的中文论文及其影响力。 该客户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
发表了10篇左右的英文论文和 4篇 中文论文。
我们证据准备经验证明,在中国获得的研究成果及其影响力在EB1A申请中是不容忽视的。
但是由于准备这些证据比较麻烦, 所以有些客户有轻视和忽略这些证据的倾向。 为这位客户准备RFE回复证据时,我们再次劝导客户充分收集和体现其中国论文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由于重视了在中国的成就,其引用文数量从不足150篇一跃上升为超过 200 篇。
第三,向移民官展示其他著名科学家在专业综述和评论中对申请人研究成果的评价。
在专业引用文章中,有些文章是其他专家的综述或评论文章。 深入和细致的审阅这些文章会发现一些对申请人成果的好评。
我们帮助客户运用这些好评来体现客户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和在专业领域中的影响力。
第四,充分利用专业统计网上资料,比如 ISI等,
说明我们客户所发表的科学论文的领先地位。由于网络的发展,许多网上资料都可以成为支持我们客户成功申请EB1A的证据。
我们的经验是,充分利用这些证据会提高我们客户EB1A成功的机会。
第五,有针对性的帮助我们的客户准备专家意见书, 直接和系统地回答移民官在RFE中提出的问题。
我们于4月20日寄出了 RFE的回复,移民局4月23日收到了回复。
4月26日下午6点10分,移民局发出了批准该EB1A申请的电子邮件通知,打破了该移民官的RFE不可战胜的传说。
值得指出的是, 该申请在回复了移民官 RFE后得以顺利批准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该EB1A最初递交的申请证据准备完善。移民官在审理最初递交的证据是已经承认,该申请已经满足了至少两项EB1A证据要求。
假设最初的证据准备不完善,就会给回复RFE和最终会的EB1A批准早成很大困难。
所以,我们希望EB1A申请人一定要重视最初证据准备给移民官造成的印象。
不要认为,最初递交的证据可以马马虎虎,自己随便准备一下,如果收到移民官RFE, 再找专业律师回复。
因为最初递交的证据已经给移民官构成了倾向性,而这种倾向性有可能不是回复RFE就可以改变。最经常发生的是初始证据中的推荐信没有经过专业指导,即使回复了RFE,
移民官还是用申请人自己递交的推荐信中一些语言和陈述来否决申请人的EB1A申请。有的移民官还指出,初始证据中递交的推荐信和后来RFE回复是递交的推荐信内容相左,所以不可信。
我们律师事务所对EB1A,EB1B,EB2NIW,EB5申请具有18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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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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